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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招聘教师232名公告(2)

2018-07-19 17:16  |  肃宁阳光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二)各专业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到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少数紧缺专业外,按比例减少该专业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专业岗位的招聘,取消及减少专业岗位及人数的通知公告会于8月6日公布,请广大考生适时上网查询。各位考生要仔细查看取消及减少专业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报考取消招聘专业岗位的考生,于8月6日17时前,到肃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改报专业岗位(咨询电话:0317-5118960)。逾期未来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考资格。不再改报或放弃应考资格的考生,我们将于7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考务费退还到考生原账户,请报考取消专业岗位的考生注意查收。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8月7日9:00至8月9日17:30登录肃宁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3/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笔试内容:《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及《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中分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若某个专业岗位实际报考人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比例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8月13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考生可在肃宁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3/查询。

  五、证件审核

  8月14日-8月17日,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到肃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317-5118960)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专业岗位条件要求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应聘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专业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证件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肃宁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3/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同一专业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一组的专业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各组。

  七、总成绩合成与确定体检人员

  (一)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法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总成绩,分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蛇型”分组的按组排序)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某环节需递补人员时,也按此顺序确定。

  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肃宁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3/上公布。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生除需提供证件审核时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已就业者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公示

  考察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肃宁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3/、肃宁阳光网、肃宁政务网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与资格复审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招聘专业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专业岗位本面试组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报考乡镇小学同一专业岗位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由其本人选择具体的专业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抽签决定先后顺序,如考生不服从管理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本专业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特别提示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与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仔细阅读。我们将在必要环节和特殊情况下及时进行信息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保持所留通讯设备畅通,按要求进行。错失机会,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317-5118960

  附件:《肃宁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岗位条件表

  肃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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