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第二次)(22人)(3)
职位招聘条件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职位招聘条件为“学士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如具有博士学位,不需参加笔试,但该职位开考须符合开考比例要求;职位招聘条件为“学士”或“硕士”的,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如具有博士学位也需参加笔试。职位招聘条件要求具有初级以上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需参加笔试,但该职位开考须符合开考比例要求;职位招聘条件要求具有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也需参加笔试。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三)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预计在2018年9月3日至9月5日,具体时间以电话另行通知为准,请考生在此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地点:详见附件1各聘用单位联系方式。
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在职在编人员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免笔试人员也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如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复审,将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序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6.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gzedu.gov.cn)和中国广州人社网(http://www.hrssgz.gov.cn/)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预计在2018年9月6日至9月23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招聘职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操作技能等,形式包括试教、说课、专业技能测试、实操、面谈等。各职位的具体面试形式由聘用单位另行提前通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轮。面试成绩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
4.按笔试、面试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