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事业单位招聘48名工作人员公告(2)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稷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吴 宣(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德谋(县委组织部长)
郝 冰(政府副县长)
南选智(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红新(政府办主任)
张维红(人社局局长)
朱建虎(教科局局长)
崔峰广(纪检委副书记)
张喜平(财政局局长)
黄义虎(编办主任)
各招聘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张维红(人社局局长兼)
副主任:南彦武(人社局副局长)
杨栋柱(教科局副局长)
赵孝民(人社局人力资源股负责人)
招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宜;人社局负责拟定招聘方案、业务指导、核准备案、监督检查、考试考务、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纪委驻人社局、各用人单位纪检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的查处;政府办、教科、编办、财政、公安等部门,按各司职责参与并做好招聘相关工作。
六、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晋人社厅发(2012)53号文件和晋人社厅发(2018)55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59-8707771
监督电话:
县 人 社 局:0359-5522403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18203591818
本《实施方案》由稷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稷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