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嘉兴桐乡市公安局招聘巡逻处突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人)
根据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要求,经桐乡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逻处突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招聘巡逻处突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其中:A1照驾驶员2名],均为男性。
二、薪酬待遇
巡逻处突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年人均7.9万元左右(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米(含)以上。
(四)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7月24日至2000年7月2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7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1.部队优秀退役士兵;
2.持有驾驶A1证人员;
3.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
4.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报考驾驶员岗位,近三年有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的;
8.曾在桐乡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后辞职,未满三年的;
9.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1日起至2018年8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