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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选聘教师(职员)29名公告(2)

2018-07-25 16:00  |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五、报名

  (一)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在本公告附件下载),并附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成果等证书或材料扫描件(所有材料打一个包,文件要求6M以内)发送至rsc@sziit.edu.cn(文件名请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学历的还应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国毕业研究生报到证》;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自制简历,不按此要求提供的简历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按无效简历处理。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六、考核安排

  本次选聘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符合要求的人员由学校统一通知参加考核。

  考核地点: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资格审查和简历挑选

  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应聘资格审查和简历挑选,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八、执行回避制度

  (一)凡与招聘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学校工作岗位。

  (二)凡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含临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原则上不予选聘。

  (三)应聘人员应真实准确填写《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和进行亲属关系申报,并签字承诺。

  九、体检

  经考核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十一、公示

  经考核、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ziit.edu.cn/)人才招聘栏上公示7天。

  十二、聘用及待遇

  (一)根据深人社发﹝2014﹞105号文件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学校与新聘人员约定提前到岗期,提前到岗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提前到岗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二)工资待遇按深圳市职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深圳市和学校规定的职员标准执行。

  十三、学校规定

  (一)选聘的专任教师实行3年坐班制管理,坐班期限自正式调入之日起3年。

  (二)选聘的专任教师自正式调入之日起3年内须达到的科研和教学目标如下:

  1.科研工作目标:以学校作为署名单位至少主持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或以学校作为署名单位并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公开发表北大中文核心以上级别论文2篇;

  2.教学工作目标:三年内达到1门省级精品课程申报标准(校内评价)。

  (三)承担1个班的班主任工作。

  十四、其它事项

  此次招聘最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7月20日,最高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2年7月21日之后出生。

  十五、本公告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林老师、何老师,89226017

  附件:1-3下载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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