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兴县回引本土优秀大学生到村(社区)挂职公告(96人)(3)
十、任职
试用期各方面表现优秀、群众满意的,由乡镇党委、政府与本人签订3年期聘用合同,备案并挂职上岗。
十一、待遇及相关政策
1.挂职时间: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算起三年后截止。
2.在村(社区)挂职人员的报酬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由就业资金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按山西省公布的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间的养老、医疗、公伤、失业保险,属于单位部分的由就业资金给予补贴,属于个人部分的由个人负担。
3.挂职期间,由村(社区)“两委”负责日常考核,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日常管理,人事档案由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党组织关系转至挂职村(社区)。挂职人员必须坚持在村(社区)工作,实行坐班制,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党委、政府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4.对返村挂职的本土大学生,有关部门将在创办小微企业、领办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并统筹利用好其他各项优惠政策。
5.合同期满,劳动关系终止。
十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乡镇、各村(社区)党支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主动登门拜访、电话联系等方式“点对点”动员,鼓励本土优秀大学生回乡挂职。
2.有关单位、报名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回引条件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挂职,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本次回引本土优秀人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本实施方案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兴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2018年兴县回引本土优秀大学生到村(社区)挂职报名表.docx
2018年7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sxxingxian.gov.cn/content-207-84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