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招聘新任教师4名公告
导读:2018年福建省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招聘新任教师4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日-8月7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04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人〔2015〕48号)、《关于举办泉州市首届专科层次免费师范毕业生双选会的通知》(泉教人〔2018〕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公立学校师资需求情况,决定组织面向泉州生源的福建省专科层次免费师范生专项公开招聘4名新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备注 | ||
学历 | 户籍 | 招聘范围 | |||||
泉州市实验小学 | 37 | 小学数学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 | 泉州 | 2018年福建省专科层次免费师范毕业生 | |
泉州市机关幼儿园 | 48 | 学前教育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 | 泉州 | 2018年福建省专科层次免费师范毕业生 | |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 | 50 | 学前教育教师 | 2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 | 泉州 | 2018年福建省专科层次免费师范毕业生 |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 月 日至2000年 月 日期间出生);
6、取得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1、报考者最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
2、报考者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3、 以下人员视为符合泉州市户籍条件要求:(1)2018年7月27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市的报考者;(2)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泉州的报考者。
此外,2018年7月27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市域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三、报名方式与地点
(一)报名形式及时间、地点
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委托他人报考时,应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委托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