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党政机关招聘73人公告(2)
五、考察政审和体检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用人单位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依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拜泉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满一年后,用工单位按合同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且单位需要的,经县人社局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每次续签合同的期限都为一年。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人社局及个人各一份。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基本工资每月1700元,县财政负责为被聘人员缴纳单位承担的“四险”(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被聘用的人员缴纳个人应承担的部分。
八、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452-7668568(拜泉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0452-7668803(拜泉县监察局)
(二)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拜泉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拜泉县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阅读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附件:1、拜泉县2018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岗位)报名表
2、拜泉县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岗位)指标分配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