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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海青浦区赵巷镇村务工作者招聘公告(30人)

2018-08-01 09:52  |  青浦赵巷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为加强赵巷镇青年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后备力量,汇聚更多年轻力量投身赵巷镇乡村振兴战略,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镇公开招聘赵巷镇村务工作者,并进行定向培养。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赵巷户籍或婚嫁赵巷;

  3、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热爱基层工作,肯吃苦,讲奉献,服从安排;有较好的文字表达、组织协调和实务操作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和对象

  每人限报考1个工作岗位,计划招录30人。(具体详见招聘简章)。

  四、招录方式

  1、招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理论、理解表达、阅读分析、逻辑思维等方面的能力。形式包括客观选择题和主观写作题。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问题分析、应对能力。

  3、面试人员名单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和面试成绩通过赵巷镇政府网站、in赵巷微信公众号等公布。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政审环节中,凡拟招录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存在“五违”现象、在征收补偿等重大工作中干扰阻碍推进的,在政审时限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录用。

  6、政审、体检合格者,经公示后,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

  五、岗位待遇

  1、录用后签订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待遇为3000元/月(无其他奖金福利);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试用期满后转正。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2、薪酬由基本工资部分和绩效工资部分组成,转正后每月发放基本工资(大专3500元、大学4000元、研究生及以上4500元);年终发放绩效工资,由镇分配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3、凡正式录用,按最低服务期限5年签订聘用合同。工作的前5年内,每年年底的绩效工资只发60%,剩余部分于5年期满后一次性补齐。不满最低服务期的,剩余未发部分不进行补发。最低服务期内如因个人原因终止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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