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省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聘222人公告(2)
四、用工性质及相关待遇
(一)本次招录人员均属201厂合同制员工,与201厂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工作表现差、不服从管理的,按公司和201厂规定处理并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录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不符合201厂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201厂员工薪酬制度执行。目前201厂厂龄3年及以上员工人均年工资收入9万元左右(含住房增量补贴),新员工工资实行3年过渡期(第一年、二年、第三年分别按当年同岗位厂龄3年及以上员工的80%、90%、100%计发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三)201厂不安排职工宿舍,本次招录人员的住房自行解决。
五、招工监督委员会
成立“201厂员工招录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招工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指定专人负责出题。
(二)在招录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未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录资格。
(三)报考人员报名所持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属虚假、伪造证件等情况的,查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文化考试时,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有代考、作弊或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在招录过程中报考人员及其家属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招录后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如发现招工工作人员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请及时、如实向201厂党委和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201厂党委:23310218;201厂办公室:23269201,一经查实,根据《员工奖惩办法》严肃处理。
(八)本简章由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1厂人事劳资科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2018年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聘公告专业(参考)目录
2、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厂2018年社会招工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