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选调教师71名公告
导读:2018年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选调教师71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5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了切实解决我县高中学校和部分城镇小学教师紧缺问题,逐步消除部分城镇学校大班额现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决定2018年在全县农村中小学在职公办教师中选调71名优秀教师到高中学校和部分城镇小学任教。为规范有序地做好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的方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名额
2018年选调名额为71名,其中高中学校13名,城镇小学58名 (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选调对象
小学岗位选调对象为全县农村小学在职在岗公办教师(含初中以上学校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高中岗位选调对象为全县农村中学在职在岗公办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基本条件
1.参加语数外学科公开选调的教师任教时间必须满5年,参加音体美学科公开选调的教师的任教时间必须满3年,年龄均要求40周岁以下。工龄和年龄计算截止2018年8月31日。
2.学科及专业要求: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一致或从事本学科教学满3年以上;报考高中岗位的教师专业及方向应符合选调岗位要求。
3.学历要求: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岗位的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院校要符合选调岗位要求。
4.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岗位的教师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业绩条件
1.参加语数外学科选调的人员必须在2015-2018年县局组织的质量检测考试中同学科质量评价得分排名前五(选调学校教师排名除外)且成绩在县平均分以上,同时符合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至少获得一次优秀(不含特岗服务期内取得的优秀等次)。
(2)近5年获县级及其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奖励之一。
(3)近5年参加教学技能大赛并获得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省级奖励一次。
2.参加音体美学科选调的人员近3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等次须在合格及以上。
(四)限制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当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选调:
1.属于纪律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2.工作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3.学校管理人员中由县局发文任命的;
4.未经学校(学区)同意的;
5.未在一线承担教学工作任务的;
6.选调学校的教师不得参与本次选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