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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新乡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公告(含长垣县)(230人)(4)

2018-08-03 13:42  |  长垣县人才信息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1、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

  2、纳入编制管理。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特招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具体人才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3、福利待遇。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生,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对于服务期间暂未入编的特招生,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务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专科生,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

  五、履约要求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履约期内的医师注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招收、职称晋升等,并由签约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约定追回相关补助补偿费用和违约金。

  六、纪律与监督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卫生计生委机关纪委 0373-2087929

  七 、本次招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管理下,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本招聘公告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新乡市卫生计生委:0373-3696353

  长垣县卫生计生委:0373-8889262

  附件:

  1. 2018年新乡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报名登记表

  2. 2018年长垣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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