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赤水市委招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公告(遵义项目)(10人)
(九)培训派遣
经公示无异议的志愿者,市项目办将按照服务岗位采集和分配工作,并由市项目办审核确认,经确认以后,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岗位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服务三农、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中进行分配。
三、政策待遇
本次计划招募的大学生志愿者,在遵义市范围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待遇。纳入团中央“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享受与团中央“西部计划”志愿者同等政策待遇。
(一)生活补贴。本次招募的大学生志愿者,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给予2200元生活补贴,年终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志愿者发给十三个月生活补助1519元,每年发放交通费800元,其中,每月的生活补贴由市、县、服务单位三级财政联合按2:3:5的比例下发。服务单位负责交通费、十三个月生活补贴等其他费用,并帮助志愿者解决服务期间的食宿问题。所在服务单位要帮助志愿者解决生活、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二)就业照顾。本次招募的志愿者按照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遵党发〔2013〕8号)、《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遵党办发〔2014〕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遵党办发〔2016〕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应的就业照顾。对于服务期满的志愿者,被正式录聘用到遵义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其参加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连续3年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按程序可招聘到缺编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连续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志愿者,在遵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中,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照顾。
(三)保险保障。志愿者服务期间参加相应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以志愿者补贴为2200元作为缴费基数,养老保险以志愿者服务单位缴纳20%,志愿者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以志愿者服务单位缴纳7.5%,志愿者个人缴纳2%,工伤保险以志愿者服务单位缴纳0.4%,志愿者个人不缴纳。
(四)其他。服务期满后由共青团遵义市委统一发放服务证,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的相关证明。服务期间志愿者可参加任何考试并告知服务单位。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如需终止服务的,必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擅自离岗离职的,取消其服务资格,不发放服务证及出具有关证明。
四、纪律要求
有关单位和人员在公开考试考核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凡违反招录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它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考试考核招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通知由赤水市招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2861268(共青团赤水市委)
附件:
赤水市委公开招募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遵义项目)报名登记表.docx
文章来源:http://www.gzchishui.gov.cn/doc/2018/08/03/1505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