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遵义凤冈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择优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树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导向,按照《凤冈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凤组通﹝2017﹞3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2018年8月2日研究,决定开展凤冈县县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遴选计划及职位
本次全县共计划遴选公务员4名,参公管理工作人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详细职位见《凤冈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工作人员遴选范围为:县直机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范围为:县、乡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县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县属逆向流动范围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参加遴选。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要求见《职位表》。
3.身体健康。
4.工作经历条件。
乡镇公务员:2014年1月1日后录用的,需具有5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含公务员试用期,录用为公务员前在乡镇、村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若合并计算的,需具2年以上乡镇公务员工作经历。
乡镇事业干部:需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以正式列编之日起计算)。
县直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干部:需按照规定已转正定级的。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已过的。
7.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含幼师)限报考本系统事业岗位(报考中共凤冈县委党校的教师,不受此条件限制)。
8.在编在岗医护人员限报考本系统事业岗位。
9.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