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导读:2018年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8日至8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龙门县迎宾大道699号(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根据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暂行办法>的通知》(龙人社〔2017〕80号)精神,现将2018年公开招聘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如下:
(一)县行政服务中心岗位人员:月薪40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
(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人员:按相应岗位设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招聘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