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北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公告(70人)
为确保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创造一个安宁和谐的市域环境,有效缓解我市公安警力不足的现状,推进派出所辅警建设,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结合警务工作实际需求,为北安市公安局补充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爱岗敬业的辅警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考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和公开录用名单制度,通过考试与考核,把符合条件、素质良好的人员招聘到公安机关,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警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计划
(一)岗位职责
辅警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其主要职能是:协助民警进行治安巡逻任务、控制社会面打击现行违法犯罪,辅助行政管理、行政事务、技术保障;协助处置各类“110”警情和突发事件;调解群众纠纷,减少治安隐患;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服务群众;以及完成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辅警70名,男性69人,女性1人。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二)具有北安户籍的毕业生或复员退伍军人。
(三)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四)报考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8月12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2日以后出生),复员退伍军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8月12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本人或直系血亲正在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