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招聘教师和校医50名公告
导读:2018年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招聘教师和校医50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7日--8月19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粤教师〔2017〕13号)精神和《阳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阳办发〔2010〕8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3名和校医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全日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6、2017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且未到期取消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不限”指同时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阳江市江城区2018年教师和校医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接受计生部门处理或处理期限未超过5年的,不得报考;广东省内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但承诺服务期限未满人员、还在报考限制期内的违约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阳江市江城区内所有公办学校(幼儿园)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7日--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市区新江北路347号江城区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
联系电话: 3100968(江城区人社局),3109131(江城区教育局)
(二)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仔细对照所学专业及招考专业,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证明材料,大一寸彩色相片3张。报考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