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城口县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
导读:2018年重庆市城口县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9:00至8月17日18:00,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9:00起至8月30日08:00前,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城口县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一览表》);
5.招聘人员愿意在城口县服务5周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
9.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
10.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
11.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12.现役军人;
13.城口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有关事项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证书需在2018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及以下单位工作过的,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报考的,其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如“30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5.专业审核有关事项。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核报考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6.报考户籍有关事项。招聘岗位有户口限制的,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已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户口。应聘人员配偶或父母户籍地在城口县的,可视为考生户口在城口县。
四、报名及缴费
本次招聘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现场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1.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简章》的所有内容,并按《简章》要求的“招聘的条件和范围”,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考。报考时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8月 15日9:00至8月 17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k.cq.gov.cn)进入“城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按操作流程提交报考申请。报考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个人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8月18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网上报名时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8年8月 19日18:00前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每科50元),确认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缴费成功后请考生立即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用。
各岗位报名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在报名截至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k.cq.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4.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8年8月27日9:00起至8月30日08: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特别提醒: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存。因逾期未能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8月30日 地点:城口中学校。具体详见准考证。
2.笔试开考比例: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已缴费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指标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紧缺急需人才的,经报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考务费。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3.笔试方式、科目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综合基础知识》大纲以2018年2月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其中,报考城口县新闻中心新闻采编岗的考生加试《新闻采编与写作》,分值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新闻采编与写作能力。
4.笔试考试结束后,请考生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以备用于查询笔试成绩、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k.cq.gov.cn)公布,届时请考生登陆网站“公示公告”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