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省九江瑞昌市人民政府招聘公告(38人)
经瑞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18年瑞昌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8名高层次人才。为做好此次引进工作,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引进岗位计划(共38名)
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瑞昌市“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范围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户籍不限。
3、专业分类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执行。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社局备案后,方可审查通过。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当事人,除按有关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未满5年的(处罚日期从发布公告当日计算);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岗位条件
报考各用人单位岗位应具有的岗位条件,详见《2018年度瑞昌市“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五、引进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