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招聘幼儿教师50名公告(2)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一卷(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教学理论(分值为25分)、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25分)、幼教教学大纲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分值为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揭晓后,从笔试成绩人员中分招聘岗位按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按规定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将进一步确认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是否真实有效。资格复审中,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应聘岗位资格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后,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
(五)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规定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报考岗位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
报考本科岗位的人员,由于不参加笔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全部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分数也一样,则全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后续审核全部合格,则一并聘用)。
2、成绩公布
考生最后总成绩将在交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者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自律意识、遵纪守法以及工作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考核结束后,对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提出,经查实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1、县招聘领导组会同主管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岗位。
具体办法为: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现场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选择聘用单位次序。在规定时间不参加和不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如拟聘人数少于公布岗位人数时,按原计划聘用数等比例核减各岗位招聘人数。
2、主管部门及聘用单位为确定岗位的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聘用人员与所在幼儿园先签订1年试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同意,续签3年合同,考核不合格者,所在幼儿园不再与其签订合同。在聘用手续办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四、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我县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聘用人员不占我县事业编制。
五、咨询
咨询电话:18735896801 18735878234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本方案由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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