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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云南省文山市马关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94名公告

2018-08-10 10:18  |  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云南省文山市马关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94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9日至8月13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充实城区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马发〔2011〕4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调。

  (二)设岗定员原则:按城区在校学生规模科学合理设置空缺岗位。

  (三)自主报名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自愿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岗位设置

  县一初20名;县民中8名;县一小16名;县二小2名;县三小12名;县四小20名;县幼儿园8名,第一幼儿园8名(详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马关县内公办学校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免竞聘范围。根据马发〔2011〕43号文件“教学成绩连续三年居全县第一名的教师,可以免于竞聘,直接交流到城区学校任教”的规定,教育局根据本人申请,按需要进行调配,不受名额限制。

  (三)选调条件

  1.县一初、县民中

  参加县一初、县民中选调考试的教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中学教学5年及其以上(特岗教师身份教龄8年),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对应。

  (2)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3)2015年秋季学期至2018年春季学期6个学期中,每个学期任教科目成绩均不低于全县均分,非统测科目教师应承担相应教学工作量,近3年履职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2.县幼儿园、县第一幼儿园

  参加县幼儿园、县第一幼儿园选调考试的教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任教5年及其以上(特岗教师身份工龄8年),中专以上学历,幼教专业。

  (2)年龄在45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3)2015年秋季学期至2018年春季学期6个学期中,至少有两个学期教学成绩均不低于全县均分,非统测科目教师,应承担相应的教学工作量,近3年履职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3.马关县一小、二小、三小、四小

  参加马关县一小、二小、三小、四小选调考试的教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任教5年及其以上(特岗教师身份工龄8年),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语文、数学岗位不限专业,其他岗位专业相对应。

  (2)年龄在45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3)2015年秋季学期至2018年春季学期6个学期中,每个学期任教科目成绩均不低于全县均分,非统测科目教师应承担相应教学工作量,近3年履职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4.涉及教学成绩计算,以应考学生成绩进行计算,未统计应考成绩的,以实考学生成绩进行计算。上下学期成绩各占50%,如因其他原因只有一个学期教学成绩的,以一个学期的成绩进行计算。

  5.参加报账员岗位选调的,不受专业条件和统测成绩限制,须从事报账员工作5年以上,现在乡镇中心校(中学)报账员岗位(资格审查由财务基建股负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违反《马关县教职工行为规范“八坚持八禁止”》的。

  2.出现学校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4.近三年考核,其中一年为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5.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所任教班级辍学率超过2%的。

  7.其他不宜参与选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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