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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深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检察官助理公告(101人)

2018-08-10 13:53  |  深圳检察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广东深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检察官助理公告(101人),报考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星期一)10:00至2018年8月20日(星期一)17:00笔试分为科目一《法律知识测试》和科目二《业务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间定在2018年9月26日(星期三),地点定在深圳市考试院。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充实司法辅助人员队伍,深圳市检察机关现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1名劳动合同制检察官助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说明

  本次公开招录的101名劳动合同制检察官助理的职位分布情况:深圳市人民检察院10名;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4名;福田区人民检察院16名;罗湖区人民检察院5名;盐田区人民检察院4名;南山区人民检察院4名,龙岗区人民检察院22名;宝安区人民检察院18名;龙华区人民检察院14名;坪山区人民检察院4名(详见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根据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市政府党组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方案》,检察机关按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员额新招录的劳动合同制检察官助理实行单独职级管理,薪酬福利待遇较高,具有长期稳定的职业发展通道。

  依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检察院劳动合同制检察官助理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接待律师及案件相关人员;协助检察官实施现场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协助检察官收集、调取、核对证据;协助草拟案件审查报告以及相关法律文书;协助检察官出席法庭;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

  从事检察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优先;

  6.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9年8月1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7年8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2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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