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杭州市经开区城建中心招聘4人公告(2)
四、面试
面试由城建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招聘岗位有行业标准的可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报考单位及主管部门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后组织实施。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何老师
咨询电话:86714135、86714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