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伊犁州特克斯县招聘教师132名公告
导读:2018年新疆伊犁州特克斯县招聘教师132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2日—8月14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实现2018年秋季特克斯县全面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的目标,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吸引更多高学历、高水平、高层次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大力推进特克斯县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财政聘用教师 132 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性别不限、民族不限、户籍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学历要求:
(1)学历要求: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 3+2”高职师范类专业学历);
(2)村级小学和教学点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维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蒙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6.招聘岗位普通话和MHK证要求:
能正确流利地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母语为汉语的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或MHK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如无普通话或MHK证件的,须在正式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普通话和MHK等级证书;未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教师资格要求:考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如无教师资格证的,须在正式上岗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者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未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人社、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8月12日—8月14日
报名地点:特克斯县教育局人事科
报名、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
1.《特克斯县2018年招聘教师报名表》、《特克斯县面向社会公开县聘教师政审表》(粘贴一寸免冠照片);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普通话或MHK证、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MHK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