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温州市龙湾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公告(45人)(2)
(7)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8年8月29日。
(8)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于2018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到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1楼组织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1.笔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三)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自理);如遇笔试成绩同分者,则另行加试。
(四)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如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包括择岗放弃)者,按体检入围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未参加体检人员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岗位代码501、502,公示期满后,进行择岗,择岗顺序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公开招聘中的其他有关事宜,由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四、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中,考试的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龙湾区政府网(http://www.longwan.gov.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陆查询。
(二)招考专业的审查按《2018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规定执行。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