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温州市龙湾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公告(45人)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龙湾区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事业编制(含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8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采用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9日至8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4楼会议室(龙湾区永中街道龙康路91号)。
3.报名要求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生源地户口簿(或生源所在地迁出记录)、毕业证书或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2018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近期彩色免冠单寸照3张。
(3)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的笔试资格。
(4)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
(5)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需达到3:1比例,紧缺岗位的护理专业和医学影像专业可放宽至2:1比例。
(6)经资格审查后,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对取消招聘计划数的相关已报考人员可在2天内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