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市水利局遴选公告(5人)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5名。具体职位见《重庆市水利局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重庆市(含中央在渝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1983年8月31日(不含)以后出生。
3. 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 身体健康;
6. 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 符合在本区县(自治县)、部门或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 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时间等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8月31日。
三、报名程序
(一)诚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