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茂名市选聘市直中学教师18名公告
导读:2018年广东省茂名市选聘市直中学教师18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25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为进一步充实茂名市直学校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市直中学教师18名。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选聘人数公开、考试办法公开、考试成绩公开、选调结果公开,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的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聘质量。
二、选聘岗位
(一)茂名市第一中学教师6名:语文1名,英语1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生物1名。
(二)茂名市第二中学教师6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物理1名。
(三)茂名市启源中学教师6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1名,历史1名、生物1名。
三、选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的在编在岗教师。
2、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
3、具有不低于选调岗位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具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资历、年龄和业绩条件
1、茂名市一中选聘教师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省特级教师;享受设区市市政府及以上特殊津贴人员;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 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或公开教学比赛一等奖(含省级二等奖)等荣誉称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1日之后出生)。
2、茂名市第二中学、启源中学选聘教师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任教3年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称职的;
4、职业道德差,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或曾因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或省、市有关规定不允许报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