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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市渝北区选聘优秀教师50名公告(2)

2018-08-17 11:46  |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笔试

  笔试暂定于2018年9月底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brs.gov.cn/)、渝北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cqybedu.com/ )。

  因不符合资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教育委员会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一般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后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登陆“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brs.gov.cn/)查询。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及公示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保留两位有效小数,采取四舍五入。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考试考核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brs.gov.cn/)予以公示。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选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职称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一般安排在考试考核总成绩公示后第8个工作日。请考生注意把握时间。体检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国家、市区对体检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该选聘岗位且考试考核总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轮。如用人单位放弃第一轮递补人员,则终止递补。

  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职称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选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岗位匹配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事宜,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brs.gov.cn/)上发布。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brs.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职称、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选聘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选聘者,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选聘人员须在渝北区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规定年限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终止人事关系,并须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调动手续办理时限要求:应自拟选聘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31日内办结调动手续;确有特殊情况须延长的,应报区调配办研究同意,逾期未办结调动手续的,该调动事项作废。

  四、纪律要求

  1、公开选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各考生必须诚信报考,所提供的学历、职称、荣誉证书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纪检监察部门。

  本简章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教委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考务工作咨询电话:023—67813597、67803904(区教委);023—67812631、67822642(区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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