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统计局招聘3人公告(2)
五、聘用形式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择优聘用。
试用期1个月,合格后正式录用,与招聘单位签订用工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日常管理和出差、下乡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每月贰仟贰佰元整(¥2200.00元),(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大额保险等个人部分,单位部分社保费用)。每工作满一年增加伍拾元(¥50.00)工龄工资,上限壹佰伍拾元整(¥150.00)。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兴宾区统计局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4221395、6680233。
电子邮箱:xbqtj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