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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漳州市诏安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公告(30人)

2018-08-17 17:40  |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根据省、市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诏安县公安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具体岗位为监察委看护人员。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男性,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2000年8月1日前至1988年8月1日后出生),有特殊技能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8月1日后出生);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高170cm以上;

  (五)身体健康并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剂;

  (七)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八)招聘辅警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国家认证技术职称、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六)已辞职的警务辅助人员,从批准辞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 日—2018年8月31 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8:00

  (二)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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