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省楚雄市大姚县教育局第二次选调教师17名公告
导读:2018年云南省楚雄市大姚县教育局第二次选调教师17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县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办发〔2013〕36号)要求,经县教育局研究并报大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决定第二次面向乡镇中小学公开选调县民族中学小学部等学校教师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对口,工作需要的原则;
(四)坚持在编制内和岗位结构比例内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人数岗位
根据《大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大姚县教育局使用事业编制的批复》(大编办复〔2017〕14号)、《大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大姚县教育局部分学校编制调整及使用的通知》(大编发〔2018〕10号)要求,结合《大姚县教育局2018年公开选调县民族中学小学部等学校教师公告》公开选调教师情况,大姚县教育局计划第二次在乡镇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中公开选调县民族中学小学部等学校教师17名。具体为:
(一)大姚县民族中学小学部教师10名,其中,语文教师2名(面向金碧镇中心学校公开选调)、数学教师4名(其中2名面向金碧镇中心学校公开选调)、音乐教师2名、体育教师2名。
(二)大姚县金龙明德小学数学教师2名。
(三)大姚一中后勤管理人员1名。
(四)大姚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4名。具体为:中小学语文学科培训教师1名;中小学数学学科培训教师1名;中小学英语学科培训教师1名;中学物理、化学学科培训教师1名。
详见《大姚县教育局2018年第二次公开选调县民族中学小学部等学校教师职(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大姚县民族中学小学部
1.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面向乡镇中小学教师,且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2013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其中,语文教师和数学教师岗位各2名仅面向金碧镇中心学校公开选调;
3.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语文教师需具有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近五年内,年度履职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特别提示:因目前大姚县民族中学中、高级教师岗位已满,中、高级教师报名时本人须先写出书面保证,同意低聘职务及岗位,无理上访、闹访者调回原工作单位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内公开选调。
(二)大姚县金龙明德小学
1.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面向乡镇中小学教师,且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2013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3.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近五年内,年度履职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特别提示:因目前大姚县金龙明德小学中、高级教师岗位已满,中、高级教师报名时本人须先写出书面保证,同意低聘职务及岗位,无理上访、闹访者调回原工作单位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内公开选调。
(三)大姚一中
1.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面向乡镇中小学教师,且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2013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3.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近五年内,年度履职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特别提示:因目前大姚一中中、高级教师岗位已满,中、高级教师报名时本人须先写出书面保证,同意低聘职务及岗位,无理上访、闹访者调回原工作单位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内公开选调。
(四)大姚县教师进修学校
1.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面向乡镇中小学教师,且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2013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3.从事中小学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及以上,教育教学能力强;
4.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语文教师需具有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5.近五年内,年度履职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6.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特别提示:因目前大姚县教师进修学校目前没有高级职称空岗。高级教师报名时本人须先写出书面保证,同意低聘职务及岗位,无理上访、闹访者调回原工作单位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内公开选调。
(五)四所学校公开选调的岗位由县教育局统一时间组织考试,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受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果的;
3.近三年内被问责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6.其他法律、法规、制度、纪律规定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大姚县金龙明德小学(联系电话:0878-6209178)。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根据报考岗位需填写《大姚县教育局2018年第二次公开选调县民族中学小学部等学校教师报名表》(附件2),表格上须粘贴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报名表》中“笔试加分情况”由资格审查人员填写,“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意见”公开报名时签批。
(2)报名时,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2013年以来履职考核结果证明和获奖证书原件(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3)由中心学校出具《乡镇任教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证明需具体写明现任教学校(完小或中学)及学科。有多个中心学校工作经历的,写明各中心学校工作时限,现任教中心学校查阅《干部任免审批表》确认加盖公章即可。
(4)由中心学校出具《年度履职考核证明》(附件4),报名时提交资格复审组核查签字确认。
(5)按要求所需提交的各种证件、材料必须在报名当天有效工作时间内提交,过时提交的一律不受理。
(6)开考比例。每个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方能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