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三季度重庆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28人)(3)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可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人,3年内不得参加遴选和交流。
七、公示
总成绩(笔试成绩)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上公示。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报考岗位、毕业院校等。
八、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工资转移等手续。
因公示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公示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遴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在党政办公网和公众信息网上公开发布,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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