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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11名公告

2018-08-20 14:46  |  繁昌县教育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11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8月31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2018年繁昌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方案报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幼儿园在编教师共计11名(城关幼儿园8名;新港幼儿园3名)(见附件)。

  三、组织方式

  2018年度繁昌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各招聘工作环节(步骤)由繁昌县委组织部、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繁昌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各环节信息在繁昌县政府网站、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繁昌县教育信息网发布。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7年8月27 日(含)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2018年繁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等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者需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8月31日工作时间,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繁昌县城关幼儿园。

  9月6日工作时间至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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