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宁波工程学院招聘教师10名公告(2)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后,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4、认定教学1、5、6岗位和实验岗位为长期招聘不足的紧缺岗位,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紧缺岗位招聘信息将在中研博硕英才网、中国高校师资网、教育在线等网站发布。
报考其他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于2018年10月12日在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t.edu.cn/)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教学岗采取专业面试+试讲的办法,实验岗采取专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办法进行。专业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还将对通过发送邮件报名的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携带邮箱报名的所有材料原件,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专业测试(含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专业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试讲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等进行考察;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等进行测试。
专业面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总分均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3、成绩
教学岗考试总成绩为专业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之和,实验岗考试总成绩为专业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之和。在专业面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分别按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录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查看考试总成绩和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工程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616030,联系方式: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联系人:刘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61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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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