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科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且仅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下载本招聘公告中的《上海市科技信息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通过图片插入方式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正面证件照,并将表格中的信息填写完整。通过本人有效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本次报名邮箱(hr@sstic.sh.cn),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加本人姓名全称,例如:网络管理员-姓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1日。
报名材料:《上海市科技信息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2、资格审查
信息中心将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通知面试,不参加面试的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3. 招聘形式
经上级部门同意,由信息中心根据职位要求组织面试,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考官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外聘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提供应聘材料相应的原件接受核验。
4. 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成绩,获得成绩第一名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 考察
由信息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邮箱:hr@sstic.sh.cn
联系电话:33383413
监督电话:23112546
上海市科技信息中心
二〇一八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