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广州市公安局招聘刑事技术助理公告(第二批)(90人)(4)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招聘单位可以按照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本次招聘分两批次办理入职:排名前45名的在2018年10月31日前办理聘用,如出现放弃等情况产生缺额,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其余人员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聘用。
七、薪酬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年均收入约8万元(包括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128977
咨询时间:9:00-11:30,14:30-17:00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广州市公安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