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6名工作人员公告
【导读】2018年湖北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6名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布,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8:30至9月2日18:00,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15日上午,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县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培养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并报襄阳市人社局批准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
(一)招聘人数。66名。
(二)招聘对象。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和职数见附件1《2018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品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相关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如年龄限制在40周岁及以下,那么计算时间应为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次类推。
(二)工作经历要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三)各类证件要求。相关岗位所需证件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三项目”人员要求。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截止2018年8月31日止,“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简称“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可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