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伊宁县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招聘6人公告(2)
五、聘用及福利待遇
1.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天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后履行正式入职手续。
2.新聘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试用期间,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及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3.实行合同聘用制。合同期为一年,聘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并签订续聘合同。新聘用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县财政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它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四)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若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产生人员空缺,按上一环节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本《简章》由伊宁县农牧业管理局机械化责解释。
(七)联系、监督电话:
联 系 人:张晨 张江 刘燕霞
联系电话:0999-4026703 0999-4050828
监督电话:
伊宁县纪委:0999-4022617
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999-4051260
附件:1、2018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2018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