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托克逊县招聘229人公告
导读:2018年新疆托克逊县招聘229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8月31日,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9月3日—9月4日,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8日当日,面试时间为2018年9月15日,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4+1”、“2+1”工作部署和市委、县委各项维稳措施,充实基层工作人员队伍,提升基层维稳工作能力。现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聘地方事业编工作人员229人。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良好;
2.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目前在公安岗位工作人员、村两委委员和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6周岁;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目前在公安岗位工作人员、退役军人和武校生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4.符合报考岗位的其它全部条件和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和服役期间受到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地方事业编工作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1年、辞退人员;
6.不符合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7.不符合招聘单位政审规定的;
8.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报名的人员。
以上涉及报考年龄、户籍、工作时间、毕业时间等有时限要求的,以签定的劳务派遣合同为准,均截止2018年8月20日。
二、时间安排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公安岗位)、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8月31日;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9月3日—9月4日;
3.笔试时间:2018年9月8日当日;
4.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9月11日—9月12日;
5.面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开始。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通过官网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一)宣传推介、发布信息
2018年8月20日通过托克逊县党建网(http://www.tkxdj.gov.cn),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网站公告为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8月31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
3.现场报名地点:托克逊县公安局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托克逊县党建网(www.tkxdj.gov.cn)查阅《招聘简章》,按照所报岗位要求认真填写《2018年托克逊县招聘地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查询学历证明材料、3张近期同版1寸免冠照片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点报名。网上报名的将以上所有相关资料打包发送到指定的邮箱(邮箱:2625216275@qq.com),报名材料命名格式为姓名+岗位代码,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报名。
5.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笔试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40元,共55元,报名时缴费。
6.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7.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无效。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9月8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9月3日-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托克逊县xxx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
2.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包含行政能力、公安基础知识、新疆区情和基本写作等。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1)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者,笔试总成绩加5分;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期满笔试总成绩加5分;
(3)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入闱面试人员将在托克逊县党建网公布。
(四)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
1.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9月11日—9月12日;
结合岗位条件,逐一对考生的身份、学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现场报名的需本人持下载的《资格审查表》、1寸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开具面试通知单,并缴纳面试费每人40元。
(五)面试
1.面试入闱的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3至10人(含)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招聘11人(含)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出现空缺岗位列入调剂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挂网通知)。
3.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有同职位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
(六)体能测试(公安岗位)
报考公安岗位的考生,面试合格者根据岗位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组织实施。测评科目参照公务员警察职位标准执行,测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试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体能考核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本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能考核人员。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复查的,3日内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重点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体状况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九)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