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嘉兴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70人)
导读:2018浙江嘉兴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人,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经开区公安分局810办公室(嘉兴市南湖区珠庵路426号);
根据《嘉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规范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70名(男性,其中:巡逻处突岗位人员40名、接处警岗位人员27名、其他特殊岗位人员3名),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公安辅警薪酬待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年人均约为7.2万元至7.9万元(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和培训费、服装费等公用经费),其中巡逻处突岗位人员年薪约为7.9万元、接处警岗位人员年薪约为7.5万元,其他特殊岗位人员年薪约为7.2万元。今后每年薪酬待遇按照上年度嘉兴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动态调整。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二)男性,身体健康,身高1.70米(含)以上;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8月16日至2000年8月15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8月16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
1.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2.持有驾驶A1证人员;
3.特别优秀的视频侦查员;
4.部队优秀退役士兵报考特勤岗位人员;
5.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