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乌兰牧骑招聘39人公告
导读:2018年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乌兰牧骑招聘39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25日—9月20日,报名地点为阿尔山市温泉花园6号楼210室(创城办办公室),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乌兰牧骑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快阿尔山市乌兰牧骑事业发展,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加快推进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意见》(内党发〔2017〕39号)精神,为了阿尔山旅游宣传和阿尔山文化发展,经阿尔山市委、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阿尔山市乌兰牧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演职人员39名。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演职人员39人,岗位详情见《阿尔山市乌兰牧骑2018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准入资格、专业(技能)、年龄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7.获得过盟级及以上文艺奖项或荣誉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年龄可放宽5周岁,放宽条件只限编导、器乐和声乐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4.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用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5日—9月20日;
报名地点:阿尔山市温泉花园6号楼210室(创城办办公室);
联系人:赵明明、浩特勒;
电话:18204827111、18048269944;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岗位表》)。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阿尔山市乌兰牧骑2018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服役经历等)。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公章的证明);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4)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本人无犯罪证明以及当地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照4张;
(7)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报考者在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四)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舞蹈9月22日,器乐9月23日,声乐9月24日;
考试地点:阿尔山市梦幻阿尔山剧场。
四、考试
本次招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一专多能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专业技能测试:
舞蹈:剧目、一专多能;
器乐:作品演奏、一专多能;
声乐:作品演唱、一专多能。
MIDI制作:评委现场出题,4小时之内做出相应歌曲伴奏(电脑自带)。
音响师:现场组建一组音响系统并按照评委要求进行调试(音响招聘方提供)。
灯光师:现场组建一组灯光系统并按照评委要求进行调试(灯光招聘方提供)。
以上考试中个人项目伴奏音乐自备mp3各式。
(二)评分标准
1.舞蹈专业演员评分标准:形象(包括形体、体重、比例匀称度)满分30分;臂展达标(臂展不低于身高)满分5分;下身比上身达标(下身比上身长10公分)满分5分;身体软开度达标(横竖叉、腰、肩)满分5分;弹跳力达标(含跟腱)满分5分;动作模仿满分5分;节奏模仿满分5分;作品艺术表现力25分;一专多能满分15分;满分为100分;
2.声乐专业演员评分标准:形象满分10分;形体达标满分5分;音准节奏满分10分;听音满分5分;模唱满分5分;视唱满分10分;作品演唱满分40分;一专多能满分15分;满分为100分;
3.器乐专业演员评分标准:形象满分10分;形体达标满分5分;音准节奏满分10分;听音满分5分;模奏满分5分;视奏满分10分;演奏满分40分;一专多能满分15分;满分为100分。
(三)一专多能展示:满分为100分。除主专业外,任选一个或多个其他表演形式进行展示;表演须达到基本演出水平,方可给予“一专多能”考试分数。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80%,一专多能展示成绩占2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80%+一专多能展示成绩×20%。
(五)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一专多能展示成绩、考试总成绩名单一并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es.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