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信宜市卫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12人)(2)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1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信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六楼(信宜市中兴二路)。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现场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资格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三)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并提交《茂名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附件1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照片3张。
(四) 其他
(1)应聘者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所有证件都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证件原件报名时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当场归还报考人员,复印件、报考证明统一为A4纸格式。
(3)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提交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的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大学生村官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按《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5)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书面证明。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报名时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占总成绩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