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国土资源局招聘13人公告(2)
五、聘用程序
(一)受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二)受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村(社区)任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或任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受聘人员由区国土资源局统一管理,待遇参照区国土资源局现聘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项
1.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考试和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
2.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由区人社局和区纪委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组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总成绩、拟聘对象名单将在“www.fjyd.gov.cn”(福建永定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人员的相关手续。
4.本公告未尽事项,由龙岩市永定区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国土资源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2.国土资源劳务派遣人员加分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