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兰陵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人)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8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交警大队6楼6005室。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张。
4.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个人资料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计算机操作。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100分,计算机操作100分。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拟定于9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3.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折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考察、政治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成绩为不合格。体检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