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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招聘辅警公告(17人)(2)

2018-08-28 13:54  |  汕头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五、体检及政审

  (一)应聘人员以考试综合得分高低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入围人选由区公安分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二)政审。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考生经考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委托有资质劳务公司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受聘者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公安机关非编制的主要补充力量,聘用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年薪5万元(含社保、医保、年终考核等)。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负责解释。

  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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