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医院招聘公告(15人)(2)
(四)联系人及电话:陈美娟 闫文瑜
联系电话:0991- 4535017
(五)报名材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打印并贴照片(附表二),身份证、毕业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中级资格证、聘书、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规培合格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在其他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专业参考范围可查阅参照2017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七)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九)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2018年9月10日--9月12日。资格审查通过者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职业病医院网上公布。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职业病医院网。
(2)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3)笔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职业病医院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4)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与报考者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职业病医院网。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4)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