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杭州市卫计生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16人)(卫生技术岗位)
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实施前,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入围人员按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报名表、学校核发的含有成绩单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个人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如有列入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时间、地点及办法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试时请随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六、考察和体检
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60分为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且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及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各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非应届生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市卫计委监督电话:0571-87914158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71-87081632
附件:
2018年下半年杭州市卫计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rar
2018年下半年杭州市卫计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doc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