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新闻中心招聘公告(2)
四、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3:1(含3: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人数与岗位招录人员比例为5: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退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四)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招聘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新闻中心(南沙新区报社)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907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