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迪庆维西县部分事业单位新补充招聘32人公告
导读:2018年云南迪庆维西县部分事业单位新补充招聘(32人)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7日-2018年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上午,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2018年维西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补充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2018年维西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补充工作人员32人。其中教育系统28人、卫生系统2人、乡镇消防管理人员2人。
本次所招聘的具体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维西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补充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
经批准招聘的维西县部分事业单位;
(二)对象
1.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且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往届符合报考条件的专科以上毕业生。
2.年龄在16-35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为:2002年9月8日-1983年9月8日),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8日。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18年9月以前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的高校学生;现役军人。
2.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在2015-2018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作弊的人员,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7 日-2018年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报名时间一经截止,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原则上不允许委托他人报名。
3.报名地点: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需出具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近期免冠照1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须注明姓名)等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5.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9月18日。
6.笔试时间:2018年9月28日上午
08:30—10:00 公共基础
10:00—11:30 专业知识(分岗位教育类岗位、卫生类岗位、消防类岗位)
7.笔试地点:维西县保和镇第一完全小学
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8.应聘人员务必准确无误地提交相关报名信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9.笔试分两科:公共基础、专业知识。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
10.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免交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11.有关要求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必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真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笔试结束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